2006年1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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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婚想生二胎 伪造法院判决
牟丹

  近日,因涉嫌伪造法律文书,仙居县步路乡农民冯某和外省农民胡某被仙居警方戴上了手铐。
  2003年,仙居法院判决准予冯某离婚,儿子由他抚养至成年。但冯某再婚后,为生育第二胎动起了歪脑筋。2005年12月8日,冯某请人仿照自己的“离婚判决书”,打印出一份案号相同但内容不同的“离婚判决书”。转天,通过事先电话联系,冯某赶到临海汽车站,将伪造的“判决书”和真判决书交给一个叫“郭峰”的年轻人。3个小时后,年轻人回到汽车站,将盖着“仙居法院大印”的假判决书交回了冯某,冯某则支付了80元“加工费”。
  1月6日下午,仙居县步路乡3名计生干部拿着这份判决书来到仙居法院档案室,要求核对该判决书的真实性。法院调出原始档案对比后发现:原始档案上法院判决由原告冯某抚养儿子,这份“判决书”上变成了由原告的妻子抚养;而且盖的法院公章印泥暗淡,经细致比较后确定系伪造。仙居法院立即扣留了这份“判决书”。近日,仙居法院找到冯某并将其带到法院询问调查,冯某遂作了交代。次日上午,法院会同公安民警赶到临海汽车站,将正在交易假证件的“郭峰”抓获。经初步查明,“郭峰”姓胡,湖南省人。现在,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。